管理学院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暂行规定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5-12-16 16:31:57 浏览量:
一、申请修读的时间、条件、申请提交材料及程序
    1.申请学生应在大学入学后第四学期的第9周至10周内,向管理学院(文科楼2423E)提出申请(届时公文通会发布申请通知)。
    2.申请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的学生1—3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3.0;工商管理专业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要求学生1-3学期所修课程每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.0以上。
    3.除“行政管理”专业的双学位、双专业以及各专业辅修外 ,申请学生必须已经取得《高等数学C1》或《高等数学C2》的课程学分。
    4.因资源有限,以下专业最大能力接收学生人数为:
    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:双学位8人,双专业2人,辅修8人;
    ▷电子商务专业:双学位10人,双专业5人,辅修5人;
    ▷工商管理专业:双学位20人,双专业2人,辅修8人
    行政管理专业:双学位10人,双专业5人,辅修5人;
    ▷市场营销专业:双学位10人,双专业5人,辅修5人。
    5.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不接收本院内其他专业学生的双专业申请。
    6.每个同学只能申请修读一个专业中的一个类型(即双学位、双专业、辅修中三选一),且只有一次申请机会,递交申请后不得更改志愿。

 
    7.申请学生上网下载申请表(校主页-教务信息-办事指南-表格下载)并填写相关信息,由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并盖公章。
    8.申请学生应提交的材料:所在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的申请表、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1-3学期分学期成绩单、无纪律处分证明(由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出具、签名并盖公章)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。
    9.经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,于第四学期第14周左右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录取学生名单。
二、修读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要求
    1.成功申请我院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的学生可在我院网页上查看或下载本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(深大主页-院系设置-管理学院-教学教务),并按照本专业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一览表中的课程修读学分。
    2.所修专业的课程在教学计划中若注明是“必修”的课程则必须修读,其余的可任意选修。所学课程应在管理学院开设的课程范围内修读。
    3.按照学校的规定,辅修课程至少修满20个学分,双专业课程至少修满50个学分;双学位课程至少修满50个学分和毕业论文10个学分,一共应修满60个学分,才可获得相应的证书或学位。
    4.凡辅修专业、双专业、双学位的课程与其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相同,教学要求也相同的,可不必重复修读该课程,但所缺学分可用该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其他课程的学分补足。
    5.申请学生自被批准修读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后,对考试有作弊行为者,学院将取消该学生修读的资格。
    6.双专业/双学位学生因预期无法在毕业前完成相应课程学分,可在第七学期期末递交申请转辅修/辅修或双专业。
    7.双专业/双学位学生因预期无法在毕业前完成相应课程学分,可在第七学期期末递交取消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修读资格的申请。
工商管理、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因学科的相似性,故互不接受双专业或辅修申请。
三、辅修、双专业、双学位毕业要求
    完成培养方案各项要求,获得规定学分。
 
 
365bet官方开户
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
 
电话:+86-755-26536121 传真:+86-755-26534451
Copyright © 2003-2015 All rights reserved
官方微信号